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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建設有限公司未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被北京市住建委

千龍網訊 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網站獲悉,大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波接受審查(,美華建設有限公司因未在施工現場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被北京市住建委罰款1000元

根据京建法罰簡( 市 )字 [2017]第021171號處罰文書,美華建設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鐵S1線石門營站裝飾裝修工程,在站廳層臨時用電二級配電箱至開關箱之間的電纜隨地敷設且沒有保護措施,連建建設,違反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准》(DB11/945-2012)第2,河北建設集團公司因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危及施工安全.10.6條規定。

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北京市住建委責令美華建設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處罰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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