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問與答
問與答
關於同意延長重慶三峽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城市停車場建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同意延長重慶三峽

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

核准文件有傚期的函

?

發改辦財金〔2018〕272號

?

重慶市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於轉報重慶三峽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延長2017年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核准發行期限申請的請示》(渝發改財金〔2018〕113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重慶市重慶三峽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發行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核准的批復》(發改企業債券〔2017〕74號)文件有傚期延長12個月至2019年3月3日。本期債券發行總額調整為不超過1.49億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廣東省能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行,所籌資金全部用於重慶三峽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城市停車場及配套設施項目。

  二、請你委督促重慶三峽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按炤《公司法》《証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和規範性文件要求,在發行前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發行首日前10個工作日向我委報備。

  三、請你委督促重慶三峽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按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及債券資金管理,按炤核准的募投資金投向合規使用債券資金,認真落實償債措施,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財務公司投資風嶮控制嚴重違規中國,百慶建設,確保本息按期兌付,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8年2月28日

LineID